- 电缆检验结果处理
发表日期:2015-08-10 [返回]
- 1、 产品应由制造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,每批出厂的产品应附有制造厂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。
2、 凡经检验的产品,检验人员应记好原始记录、检验项目、记录项目应按产品标准和有关工艺规定进行。
3、 检验人员经检验的数据有疑问时可重新在原试样进行重新检验,如重新取样应按有关产品技术标准规定进行。
4、 检验数字、取值应按有关标准规定中取数字位数,后位数字进行四舍五入。
5、 数字修约在十进制中,数字的修约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。
例如数字2.746,如果取两位小数,修约后的数字是2.75;如果取一位小数,则修约后的数字为2.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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